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針對前民進黨黨工涉共諜案作出判決,認定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及外交部長辦公室前諮議何仁傑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國情工人員,情節嚴重,分別判處10年及8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公布的資料,何仁傑於民國112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取得外交部長行程及業務相關的公務秘密2份及機密1份,交予黃取榮。黃取榮隨後將這些資料與公開資訊混合撰寫成分析報告,透過加密軟體傳送給中國情工人員。此外,黃取榮還指示邱世元向時任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刺探總統出訪行程及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等資料。
在金流方面,法院認定黃取榮從中國情工人員處獲得新台幣497萬7500元工作所得,邱世元則獲得221萬6924元。兩人透過往返兩岸的台商將這些款項匯回台灣。
法院合議庭指出,四名被告均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理應知悉效忠國家的重要性,但他們所刺探、收集、洩漏的資料涉及國家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重要情報,使台灣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助長中國「三戰」策略,危害國家外交安全,情節嚴重。
最終,法院判處黃取榮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00萬元;何仁傑8年2月有期徒刑;吳尚雨4年有期徒刑;邱世元6年2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此外,黃取榮未扣案的犯罪所得497萬7500元及邱世元扣案的犯罪所得221萬6924元均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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