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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出前夫帳戶助友人收款,不知對方為詐團成員獲判無罪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公布一起詐欺案件判決,一名黃姓女子因借出前夫鄭男的銀行帳戶給友人王男使用,後來發現王男為詐騙集團成員,導致前夫帳戶遭凍結,黃女也被檢方以詐欺罪起訴。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黃女並不知情王男為詐團成員,最終判決無罪。

根據判決書內容,黃女前往南投草屯鎮拜訪友人王男並暫住其家中。期間王男表示有人要還錢給他,但因沒有實體銀行帳戶而向黃女求助。黃女便將前夫鄭男的存摺封面交給王男,並依照王男指示請前夫協助轉帳至指定網銀帳戶及購買遊戲點數。然而,王男實為詐騙集團成員,在被民眾檢舉後,鄭男的帳戶遭到凍結,王男與黃女也被彰化地檢署以詐欺罪起訴。

法院審理過程中,鄭男作證表示,前妻告知朋友需要實體帳戶收款,雖然他一開始不願意,但在前妻多次請求下才勉強同意。當帳戶被凍結後,他前往質問前妻,黃女也感到震驚,立即打電話責罵王男為何利用帳戶從事詐騙活動。

法官認為,黃女與王男是現實生活中有互動的朋友關係,黃女提供帳戶時已住在王男家中,生活費用由對方支付,兩人間已建立一定的情誼與信任基礎,與陌生人間借用帳戶的情況明顯不同。此外,黃女僅提供帳戶資訊,並未交付提款卡及密碼,無法證明她知情或參與詐欺洗錢活動,因此判決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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