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林姓男子於2017年邀請方姓友人共同出資購買高雄市875.7坪土地,雙方約定將土地登記在林男兒子名下,未來轉售時依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方男依15%的出資比例,包含利息共支付587萬餘元至林男之子帳戶。
2021年12月,林男將該土地以1億1034萬餘元高價售出。當方男得知土地已出售並要求查看買賣契約以計算應得利潤時,林男竟偽刻印章、偽造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將實際售價1.1億元虛報為8459萬元,導致方男少獲得386萬餘元利潤。
案件經方男憤而提告偽造文書後,雙方經多年協商達成調解,林男已履行賠償條件。橋頭地院審理此案,林男在偵查階段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罪。法院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林男徒刑8個月,緩刑4年,可上訴。
Copyright © 2022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