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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加強禁菸場所稽查 違規最高罰5萬元

桃園市衛生局宣布將與國健署合作,擴大辦理全市禁菸場所稽查工作,以落實菸害防制法並保障市民健康。稽查範圍包括學校、醫院、車站等各類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違規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各級學校、醫療社福機構、大眾運輸工具、公眾消費及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均屬全面禁菸區域。這些場所必須在所有入口處的明顯位置設置禁菸標示,且不得提供任何容器作為熄菸器具。場所負責人若違反規定,將面臨1萬元至5萬元罰鍰;違規吸菸者則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各場所管理單位應善盡管理責任,除勸阻違規吸菸者、拒絕提供熄菸器具外,還需確保所有出入口(包含側門、後門及停車場入口)的禁菸標誌完整清晰。如發現標誌褪色、破損或脫落,可至衛生局或各區衛生所免費索取更換。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吸菸前應確認所在位置是否為禁菸場所,避免因疏忽而違規受罰,同時尊重他人拒吸二手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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