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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和弦因改編《夠愛》侵權 判賠39萬後發文批評陳德修

藝人謝和弦因未經授權將歌曲《夠愛》改編為《夠愛2.0》並上傳至YouTube,遭原作曲人陳德修提告侵害著作權。最高法院日前判決謝和弦與所屬經紀公司「馬槽音樂」需連帶賠償共39萬元,並刊登澄清啟事,全案已定讞。

謝和弦在社群媒體Instagram發文,指稱陳德修「舔共還缺錢」,並在前往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辦理提存時表示「這40萬是台幣,不是人民幣」。謝和弦的妻子莉婭也在場補充,原本希望能與陳德修面對面點交現金,但因聯絡不到本人,只能到法院提存現金。

根據陳德修的控訴,他於2006年獨立創作《夠愛》,後因戲劇《終極一家》需要插曲,才由可米公司取得授權讓謝和弦填詞。然而謝和弦未經授權便將歌曲改編為《夠愛2.0》上傳YouTube,甚至在售票演唱會公開演唱,並在影片中標示自己為作曲人。

謝和弦則主張《夠愛》詞曲是自己在陳德修家中完成,認為陳德修僅是「編曲」而非作曲人。但智財法院審理後認定,《夠愛》的作曲者確為陳德修,謝和弦並非著作人或共同著作人,其擅自重製、上傳並演出已構成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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