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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收賄案高院審理 蘇震清等人要求再傳李恆隆遭檢方反對

SOGO收賄案高等法院今日繼續審理,涉案的前立委蘇震清、徐永明等人聲請再度傳喚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出庭作證,但檢方認為原審已傳喚過,無此必要。此外,蘇震清律師提出測謊報告以證清白,檢方則表示測謊結果不能作為犯罪認定依據。

本案源於4年多前立法院爆發的集體收賄案,台北地院一審認定蘇震清等4位前、現任立委涉嫌收受李恆隆賄款,為公司法修法爭議向經濟部施壓,協助李恆隆取回SOGO經營權。一審判決中,蘇震清被判10年徒刑,陳超明判7年8月,廖國棟判8年6月,徐永明判7年4月,而前立委趙正宇則僅因逃漏稅捐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6萬元。

今日高院開庭審理時,蘇震清、廖國棟、吳世昌、徐永明等人均出庭,僅陳超明因立法院開會請假。被告方律師聲請再傳訊李恆隆等相關人等,但檢察官認為無重複傳喚必要。徐永明律師另外主張,原審誤認徐永明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的事實。

為證明與李恆隆是「借貸」而非收賄關係,蘇震清曾於2021年自行接受測謊,其律師今日引用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主張測謊報告應被採納。然而檢方認為測謊報告對事實認定無實益,不能作為犯罪構成要件認定的依據。

庭審結束後,高院另召開廖國棟限制出境延長與否的庭訊,高檢署主張案件仍在審理中,有限制出境必要,高院將於近日做出書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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