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小灣水上摩托車爭議近日引發關注,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發現公告指出「遊客若參與未核准水上摩托車活動,將被罰3萬元」,引起民眾質疑。對此,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於18日正式澄清,強調開罰對象僅限於違法業者,對遊客部分僅以宣導為主,從未實際開罰。
墾管處表示,依據交通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及《觀光發展條例》規定,國家公園範圍內的水域遊憩活動必須依公告辦理。小灣並非合法水上摩托車活動區域,雖然歷年已多次勸導業者不得經營,但仍有業者在暑假與假日期間違規營業。今年暑假期間,墾管處已對違規業者開出2張各7萬元的罰單。
針對外界質疑遊客難以分辨合法區域的問題,墾管處解釋,自2019年起已明確公告僅允許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4個區域進行水上摩托車活動,其餘海域全面禁止。小灣因腹地狹小,無法安全區分動力與非動力戲水活動,因此不在合法範圍內。墾管處已透過官網、社群平台與現場標示等多種管道進行宣導,並計畫加強跑馬燈廣播等提醒方式。
關於「遊客罰3萬」的爭議,墾管處解釋該數字僅為法規罰則表中的上限,公告目的在於風險提醒,並非實際執行政策。墾管處強調,執法重點始終放在業者身上,對遊客以教育宣導為優先,希望遊客選擇合法水域遊玩,共同守護海洋生態與自身安全。
國家公園署也表示,將持續要求墾管處加強取締違規業者,並同步加強對遊客的宣導工作,確保水上活動在合法海域進行,兼顧遊憩需求與生態保育,避免墾丁珍貴的海洋環境受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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