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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議員陳治雄詐領助理費案確定 撤回上訴將被解職

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陳治雄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被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緩刑5年。陳治雄原本提起上訴,但近日在二審開庭時撤回上訴,使一審判決確定,依法將被解除議員職務。

根據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陳治雄自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新竹市議會第9至11屆議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取得戚姓男子的身分證及帳戶資料,由其女友製作聘用文件。每月將4萬元公費助理薪資匯入戚男帳戶後,再由陳姓女友提領供陳治雄使用,共詐領216萬724元。

此外,陳姓女友與其兒子的潘姓女友也涉案,從2022年5月9日起以每月4萬元薪資聘用潘女為公費助理,再由陳女提款供陳治雄使用,共詐領62萬9677元。

法院考量陳治雄已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陳治雄撤回上訴表示希望讓事件落幕,已記取教訓,後續將由女兒陳思妤繼續服務選民。

新竹市議會人員表示,判刑確定後,將由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解除其職務。由於竹市西區選區僅有2席議員,依法陳治雄遭解職後無須補選或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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