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近日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王威元,指控其在去年立委選舉期間散布不實訊息,意圖影響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李坤城的選情。
根據起訴書,王威元在擔任國民黨立委候選人蔡明堂助選期間,於去年1月8日透過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媒體群組發布新聞稿,指稱李坤城因水利局廠商施工不慎造成污水回流事件中,誇大損失並向廠商索取高額賠償,總金額達65萬元。
檢方調查發現,實際賠償金額僅為25萬2160元,且廠商表示污水事件發生後1至2週內就與受損戶達成和解,並無王威元所稱的敲竹槓情形。檢方指出,王威元未經充分查證即發布不實訊息,足以毀損李坤城名譽並影響選民判斷。
雖然王威元辯稱曾聽取相關錄音並向水利局調閱資料,但檢方發現相關人員均否認有錄音,且王威元也未能提出錄音檔案佐證。檢方認為王威元在選戰倒數時期發布此訊息,主觀上具有使李坤城不當選的意圖。
依據選罷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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