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涉及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目前正在高院二審審理中。根據最新消息,黃子佼持續與被害人進行和解,截至目前已與26位受害者達成和解協議。
黃子佼被控持有35位未成年少女共2259個性影像檔案,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至高院二審後,檢方又移送12位受害人共586個性影像檔案併案審理,使黃子佼面臨更嚴峻的法律後果。
在今日(4日)的調解庭上,黃子佼雖未親自出席,但委託3位律師代為出庭,成功與5位到庭的被害人達成和解。此前的四次調解中,已有21位被害人與黃子佼和解。據了解,和解金額據傳每位約20萬元,累計賠償金額已達約500萬元,但黃子佼方面及高院均未對此數字進行證實。
本案源於2023年6月國內#MeToo風波,黃子佼被指控多年前涉及非禮少女。雖然性侵案因證據不足或與女方和解而獲不起訴及簽結,但警方搜索其住所時意外查獲存有兒少性影像的硬碟,引發更大爭議。
檢方調查發現,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註冊「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會員,陸續付費下載兒少性影像,這些影像中的未成年人年齡介於10至17歲,分別就讀國小、國中或高中。一審法官在判決中駁斥了黃子佼「買片紓壓、隨機選購,非專挑未成年」的辯解,認為其年過半百且長期從事演藝工作,應有足夠閱歷分辨所下載內容。
黃子佼原本獲檢方緩起訴處分,需支付公庫120萬元並寫悔過書,但因輿論批評處分過輕,高檢署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後提起公訴。一審判決黃子佼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且不宣告緩刑,若定讞將面臨實際入獄服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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