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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260株大麻!竹縣透天厝藏「綠色工廠」 兩男遭判13年重刑

兩名男子租透天厝種260株大麻,警方接獲線報搗毀大麻農場。(圖/警方提供) 兩名男子租透天厝種260株大麻,警方接獲線報搗毀大麻農場。(圖/警方提供)

35歲的林姓男子與謝姓男子被控聯手在新竹縣海邊偏遠地區承租一棟三層半透天厝,大規模種植大麻植株共260株。新竹地方法院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分別判處謝男7年徒刑、林男6年徒刑,並裁定沒收大麻植株與全套種植設備。全案目前仍可提出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林男於2023年7月購入數百顆大麻種子,並向綽號「基哥」的男子學習種植技巧,隨後選定新竹縣一處透天住宅作為非法栽種場所。從該年7月起至9月遭警方查獲為止,林男在屋內安裝抽風機、燈具、延長線等器材,將種子浸泡催芽,再移植至裝有椰塊的花盆中培育,逐步養成大麻植株。警方搜查時,現場查扣大量證物,包括育苗設備、大麻植株及種子等。

林男對於犯行供認不諱,並坦言其栽種目的即為「販賣賺錢」,計畫等大麻成品製成後,將前往「去台北夜店尋找買家」。反觀謝男否認涉案,辯稱自己僅有一次陪同林男前往該處,對大麻種植一事並不知情。

然而,法院依據各項證據,認定謝男說法站不住腳。調查顯示,謝男的手機於兩個月內多次連接到距離案發地點僅500公尺的基地台。謝男雖辯稱是因工地工作所致,但他所稱的工地距離涉案建築約3至5公里,且手機訊號集中出現在晚間時段,與其說法不符。法院因此認為謝男有意卸責,其辯解不具可信度。

法官審酌兩人過往均曾因第三級毒品案遭判刑,理應從中汲取教訓,卻仍再犯。其中林男在前案假釋期結束不久即再度違法,雖有認罪,但幫謝男開脫之詞反覆,態度並不積極悔過。謝男則始終否認犯行,且曾藉由關機與手機重置規避追查,態度冷漠未見悔意。最終,法院判謝男7年、林男6年,並命沒收相關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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