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北市女子小薰(化名)與丈夫阿翔(化名)交往多年後結婚,卻發現丈夫與女同事小美(化名)有不正當關係。小薰憤而向法院提告,台北地院判決小美須賠償20萬元。
根據判決書,小薰與阿翔於2021年結婚,但在婚前阿翔就曾與女同事小美有不正當關係被小薰發現。當時小美道歉並承諾不再犯,小薰因此未追究。然而婚後,小薰再次發現丈夫與小美互傳曖昧訊息,內容不堪入目,甚至交換私密照片,小薰因此將小美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
阿翔坦承婚後仍與小美有不正當關係,至少發生4次性行為,地點是公司附近的旅館。他表示曾在某次中午因婚姻問題想找人聊天,約了小美在會後前往摩鐵。小美則承認確實有在「中午休息時間去開房間」,但聲稱只有一次。
小美在被告後辯稱,小薰提出的對話紀錄是阿翔結婚前的內容,並未侵害配偶權,而「我想上你」的訊息是誤傳。她還表示向小薰坦承的言論是在疲勞轟炸和誘導下所為,實際上並無不當行為。然而,法官不採信小美的說法,考量雙方社會地位和經濟情況後,判決小美賠償20萬元。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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