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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應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 全教產籲保障14歲以上學生安全

屏東縣近期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事故激增,引發安全疑慮。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日發表聲明,呼籲交通部修法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以保障學生安全。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指出,現行法規允許年滿14歲國中生無須訓練及駕照即可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但缺乏具體安全配套措施。隨著這類車輛快速普及,未經交通訓練的青少年直接上路,導致交通風險迅速升高,形同讓未成年學生暴露於高風險交通環境中。此外,大量電動車進入校園也造成交通混亂與安全死角,校方難以有效管控。

據屏東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共發生99件事故,比去年同期56件增加了43件,成長近一倍。屏東縣警察局長戴台㨗表示,雖然14歲可以騎電動自行車是立法規定,但認為學生騎車上學不妥,應至少年滿18歲較為適當。屏東縣長周春米也公開表態不鼓勵學生騎乘,並計劃透過學校相關條件來處理。

對此,林蕙蓉質疑是否又要將道路交通管理責任推回給學校。她建議交通部應針對14歲以上未滿18歲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駕駛人,制定考核等相關機制,發放青少年專屬駕照或安全證明,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她強調,14歲以上青少年如需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完成基礎交通安全課程並通過筆試或簡易考核,取得專用駕照或安全證明,不僅教育學生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更能培養負責任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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