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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300萬外商銀行女高管私兼7職 違反利益迴避遭解僱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勞資爭議案件,一名外商銀行資深副總裁因未申報多項兼職而遭解僱。該名女性主管月薪21.8萬元,年薪逾300萬,卻在任職期間未經公司同意,私下擔任6家公司董事及1間寺廟監察人,最終遭銀行以違反利益迴避為由終止聘僱關係。

根據法院調查,這位女性主管自2012年進入該外商銀行任職,2020年升任資深副總裁。從2016年至2023年期間,她同時擔任多家家族企業要職,不僅未依規定完整申報,還在上班時間處理家族企業事務,包括協助外匯交割及匯款等業務。

該主管主張曾於2019年及2023年3月坦承並補行申報,但銀行方面強調其長期未誠實申報兼職及持股情況,且有利用職務之便處理私人業務,已嚴重影響公司風險控管。法院最終認定,基於情節重大及信任關係破裂,銀行的解僱決定符合勞基法規定,駁回該主管要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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