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與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長曾俊翔因涉嫌圖利特定廠商案件,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於28日晚間裁定兩人羈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同案中另有5名被告獲准交保,3名被告則被請回。
花蓮地院表示,根據檢察官提供的證據,吳勁毅涉嫌圖利罪,曾俊翔則涉嫌詐取財物及圖利等罪,這些罪名最輕本刑均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於兩人與其他證人的證詞存在歧異,且案件仍有許多細節與疑點待釐清,法院認為兩人可能利用職務地位或人際關係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因此裁定羈押。
據檢調調查,花蓮縣文化局「將軍府1936園區」案件中,部分設施不符合相關法規,但仍放行業者試營運及正式營運。此外,還涉及聘請道士作法並以「一照多用」方式進行不實核銷,以及小額採購案申報不實等情事,圖利金額估計超過新台幣500萬元。吳勁毅另外還涉嫌公務車私用。
同案中,花蓮縣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田姓科長、行政科吳姓約僱人員因涉嫌貪污罪各以3萬元交保;行政科劉姓約僱人員涉嫌公務員登載不實以3萬元交保;楊姓廠商涉嫌偽造文書等罪以5萬元交保;沈姓廠商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以3萬元交保。另有2名廠商及1名廟務人員則獲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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