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北機站日前收到一封檢舉信,指控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與花蓮縣政府高層涉嫌藉調高礦稅向業者施壓,要求撤回價值2億多元的礦稅求償案。檢舉信附有花蓮縣副縣長及秘書長等高官與業者協調會議的錄音檔為證據,調查局已於今年初將傅崐萁等人列為被告,並報請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進行偵辦。
事件源於傅崐萁擔任花蓮縣長期間,將礦石稅從每公噸10元調高至70元,漲幅達7倍。幸福水泥旗下的福安礦業公司不服,以違反租稅法律原則提出行政訴訟,並獲得勝訴,法院判決花蓮縣府應返還2.5億元超徵稅款。然而,縣府至今仍未履行判決。
根據檢舉信及錄音檔顯示,2021年7月7日,花蓮縣府召開協調會,由時任副縣長顏新章、秘書長張逸華、環保局長饒忠等人出席,福安礦業則派出財務、會計與法務等四位經理與會。會議中,縣府官員態度強硬,即使福安礦業官司全贏,縣府仍以空氣污染源許可展延過期為由威脅業者,聲稱「縣府可以馬上下令福安礦業停工」,並提及其他同為上市公司的台泥、亞泥都「心甘情願」配合,警告福安礦業不要「因小失大」。
對此指控,傅崐萁透過友人回應表示,此事與他完全無關,礦稅案是花蓮縣議會提案通過,其中還包括民進黨籍議員,且提案通過後經財政部審核並由行政院核准實施。他強調,徵收的稅款全數進入公庫,用於照顧老人、學童及弱勢,沒有任何款項流入私人口袋。
《鏡週刊》提醒,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