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德國男子因在社交媒體影片中模仿希特勒禮並比劃納粹領袖特徵性鬍子,近日被德國弗倫斯堡檢察官裁定使用違憲組織標誌,構成刑事犯罪,處以2500歐元(約新台幣9萬2000元)罰金。該男子接受處罰後將被視為沒有犯罪紀錄。
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在德國北海敘爾特島一家夜店,多名年輕人在流行歌曲「永遠的愛」(L'amour toujours)伴奏下,不僅高呼右翼口號,還有人做出納粹相關手勢。弗倫斯堡首席檢察官皮特森(Thorkild Petersen)表示,「用伸出的手臂揮手致意,還暗示希特勒鬍子」的行為已構成使用違憲組織標誌的刑事犯罪。
據德國之聲報導,影片中有人高呼「德國屬於德國人,外國人滾出去」,還有參與者將兩根手指放在上唇和鼻子之間,模仿希特勒的鬍子。然而,檢察官考量整體情況後,決定中止對其他被告煽動仇恨罪的調查,因為「唱歌仍然是一種意見表達」,受德國基本法保護。
德國第一電視台報導指出,這類事件並非孤例。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德國警方已接獲368起類似報案,多數來自北萊茵-西發利亞邦。此案引發關注之際,台灣近期也出現公開展示納粹符號的行為,引起社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