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中天電視公司的行政訴訟,維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綜合台變更營運計畫的否決決定。法院認定NCC的處分並無違誤,未逾越或濫用其行政裁量權。
根據判決書內容,中天新聞台於2020年11月因多次違規、內控機制失靈及持有人嚴重介入新聞製作等問題,被NCC一致決定不予換照。同年,中天綜合台向NCC申請換照時,獲得「附負擔許可」通過,條件是必須強化本國綜藝及戲劇節目製播,並確保與新聞台、娛樂台有明確區隔。
然而,中天綜合台在獲准換照後不久,於2021年1月申請變更營運計畫,擬增加新聞類型節目。NCC於同年7月駁回此申請,理由是變更申請與先前換照負擔及營運計畫要求不符,且中天的自律及內控機制仍難以防止大股東介入新聞製播。
法院審理後指出,中天綜合台申請變更後,戲劇節目播出時數將從原計畫的每年2080小時(佔23.81%)大幅減少至104小時(僅佔1.19%),主要時段戲劇節目播出時間也從每年260小時降至26至104小時,已構成換照基礎的顯著重大變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敗訴,中天可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