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台南光電開發弊案,無黨籍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等人被傳喚到案。檢方經過訊問後,認為郭信良等3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於今日清晨5時許做出裁定,郭信良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某上市公司鍾姓董事長及朱姓營造廠業者則各以20萬元交保。
根據橋頭地檢署發布的新聞稿,此案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鍾葦怡、嚴維德、楊翊妘共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雲林縣調查站及南部機動工作站等專案小組人員執行。昨日,檢調人員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某能源公司、營造廠、台南市議員辦公室等15處地點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並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到庭。
檢調單位掌握台南部分光電案場存在弊端,以及涉案人員的金流往來等相關事證,昨天共傳喚10多人到案說明。其中,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李偉智是以證人身分到案協助調查。
檢方表示,專案小組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持續偵辦相關不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