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控告知名律師呂秋遠拒絕認領孩子,儘管呂已完成認領程序,女方仍堅持進行訴訟。法院最終以「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為由駁回訴訟。
根據判決書顯示,原告女子與呂秋遠於2023年間交往並生下一子。雙方曾至台大醫院進行親子鑑定,確認呂為生父。呂秋遠已於去年12月23日完成認領登記,並與女方簽署「子女親權照顧協議書」,新北市戶政事務所也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知名律師林智群在社群媒體上分析此案,指出一般情況下,若被告同意原告訴求,案件通常會以和解或調解方式結案。然而,本案原告在訴求已被滿足的情況下仍執意進行訴訟,其背後真正目的可能是希望透過判決書將事件公開化,勝敗反而不是重點。
此案引發網友熱議,有人關注此類案件對律師勝敗紀錄的影響,也有人指出訴訟只是達成目的的手段,勝訴不一定能實現當事人真正的訴求。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