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曾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裁定3000萬元交保,而近日新北市一名簡姓男子涉嫌在衝突中挖出鄰居雙眼,卻僅以12萬元獲准交保,引發社會對司法公平性的質疑。
對此爭議,律師陳宇安(巴毛律師)在社群平台發文解釋,許多民眾誤解了交保金的本質。他強調,「具保不等於無罪,不是交錢就沒罪了」,交保和羈押都是保全證據的手段,保釋金額度會依據案情狀況及當事人經濟能力而定。
陳宇安指出,若對柯文哲僅開出12萬交保金,以其經濟能力而言可能會「直接丟了就跑」,但對一般民眾來說,12萬元已是相當可觀的金額。他表示自己見過交保金僅3至5萬元,甚至只有幾千元的案例。
「不要再說什麼司法不公,先去搞清楚什麼是羈押跟交保再來討論吧。」陳宇安感嘆,這類法律常識議題已討論多年,但民眾理解似乎仍未有進步。他補充說明,若被告在具保後都能正常出庭,交保金最終會連同利息一併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