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搶奪案件,判處37歲朱姓男子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今年2月11日下午2時30分,朱男在基隆廟口夜市商圈仁三路與愛三路口,趁一名坐輪椅的劉姓女子等候紅燈時,搶走其口袋內的錢包後逃逸。
當時劉女雖因行動不便無法追趕,但立即高聲呼救。路過的周姓男子聞聲後迅速追趕,成功將朱男制伏。警方到場後,在朱男身上起獲被搶錢包,內有基隆市政府核發的愛心悠遊卡1張及現金1700元。
朱男到案後辯稱,當時身上僅剩20元,因飢餓難耐才鋌而走險。法官審理後指出,朱男正值壯年卻不思以正當方式謀生,反而搶奪他人財物,行為實屬不該,因此依搶奪罪判處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劉女事後表示,自己因行動不便無法追趕搶匪,所幸有熱心民眾及時相助,才能迅速找回被搶財物,對此感到十分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