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因國籍問題被解除公職後,提出的訴願申請已遭行政院駁回。史雪燕今日(4月4日)表示,將與律師討論後提起行政訴訟,繼續為自己的權益爭取。
去年12月,內政部以史雪燕在就職議員前未依法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身份」為由,解除其公職。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在駁回決定中明確指出,註銷大陸地區戶籍與喪失中共國籍是兩個不同的法律程序,若原陸籍人士取得我國國民身分後擔任公職且未喪失中共國籍,將面臨對兩國的忠誠義務衝突。
關於史雪燕擔任議員期間所領取的薪資是否需要追討,南投縣議會表示尚未收到訴願駁回公文。議會也提及,過去台北市議員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例中,法院曾判決因有實際執行職務而不需返還薪資,因此縣議會傾向不追討史雪燕的薪資。
此案源於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可能遞補問題引發的討論。當時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曾舉史雪燕成功遞補南投縣議員為例,指李貞秀可依此例遞補立委。然而,內政部隨後審查發現史雪燕未依國籍法規定在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因而解除其議員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