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25處科技執法系統自去年10月啟用至今年4月1日滿半年,根據縣警局交通隊統計,共取締3萬6842件交通違規,平均每天高達204件,為國庫帶來約4500萬元罰款收入。其中,超速違規高達2萬531件,占總違規件數的55%,成為最主要的違規類型。
在違規項目方面,排名前三的分別是超速(2萬531件)、不遵守標線指示(8594件)及闖紅燈(7385件)。而違規地點最多的是埔心鄉員鹿路5段與羅厝路3段路口,共4554件;其次為二林鎮二城路6號前的2867件;第三則是田中鎮員集路1段與大安路1段路口的2839件。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超速違規罰款為1200元至2400元;不遵守標線指示處罰900元至1800元;闖紅燈則處罰1800元至5400元。若以最低罰款計算,這些違規案件共為國庫進帳近4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執法實施後,這25處路口的交通事故數量從去年同期的257件大幅減少至76件,降幅達70.4%,顯示科技執法確實有效改善交通安全。警方強調,科技執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培養用路人的守法習慣與意識,進而有效保障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