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債務糾紛案件引起關注。蕭先生兩次向南投市公所申請調解,但債務人未出席相關會議,導致調解無法進行。
據了解,蕭先生原本借款給陳女,不僅未獲償還,陳女還多次向他尋求額外資金援助。蕭先生表示,陳女在被拒絕電話借款後,甚至親自上門請求幫忙償還她欠他人的900萬元債務。最終,蕭先生與陳女的另一債主協商後支付了300萬元,並簽署和解書。然而,陳女僅同意償還150萬元,且開立本票後一再拖延付款。
事實上,類似蕭先生的債權人不在少數。為解決問題,多位債主曾前往陳女家中尋求解決方案。2018年,相關人士曾安排債主們分別到訪協商。蕭先生回憶,當他抵達時,陳女立即改變態度,指控他與其他債主串通,並拒絕進行任何還款協商。
更令人意外的是,儘管先前債務未清,陳女仍繼續向蕭先生借款。2019年,她表示計劃經營民間放款業務以償還債務,蕭先生為早日收回欠款,介紹江姓友人提供600萬元資金,陳女承諾以土地作抵押並按月還款,但最終未能履行承諾。
後來,江先生將債權轉讓給蕭先生。在蕭先生的堅持下,陳女同意重新訂立契約,承諾分期還款。為取信於蕭先生,陳女使用其弟弟的支票進行還款,但在幾個月正常還款後又開始跳票。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當地里長將蕭先生申請調解的事告知相關人士後,引發了家庭爭執。據悉,陳女常讚揚家人孝順、承擔家計,並提到家人多年來幫忙還債,每月至少花費20萬元維持家庭開支,承受極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