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歲桃園陳姓男子因在社群媒體上看到女性友人表示「害怕單獨入住旅館」的貼文,主動提出陪伴,卻在入住期間趁機性侵該名女子。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去年5月1日凌晨,陳男在瀏覽臉書時發現女方因獨自入住旅館感到不安,便主動聯繫並將她載至桃園區一間商務旅館。入住後,陳男開始觸碰女子身體,儘管女方多次明確表示拒絕,陳男仍強行性侵得逞,事後女子向警方報案。
在司法調查過程中,陳男於警詢、準備程序及正式審理中均坦承犯行。法院調閱旅館住宿紀錄、監視器畫面、雙方社群對話紀錄等證據,均證實陳男的犯罪事實。法官指出,陳男為滿足個人慾望,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心理與身體創傷。
考量陳男犯後態度良好,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庭賠償18萬元,且無前科紀錄,法院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