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超視《后宮歐買尬》由「犀利天后」利菁與「荒謬大師」沈玉琳聯手主持,以辛辣又爆笑的風格深受觀眾喜愛。明(5日)晚間九點將播出最新一集「法盲知識單元」,邀請朱芯儀、大牙(周宜霈)、Paul、珮薰、EVA等藝人來賓,分享生活中遇到的各種狀況,探討這些行為是否觸法。
節目中,利菁爆料自己遇到行車糾紛,日前開車繳費時,遭後方送貨司機猛按喇叭、破口大罵「你是笨蛋啊」,讓利菁爆氣喊:「老娘是利菁耶,竟然把我罵成這樣!」她向律師請教如何自保,律師建議遇到類似情況,可先聲明:「我好害怕,你再講我就要告你刑法305條恐嚇罪,最高可以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后宮歐買尬》利菁繳費遭運將破口大罵,霸氣嗆「老娘是利菁」(資料來源:東森超視)
此外,藝人大牙分享參加心靈課程的經驗,沒想到花錢卻換來一肚子氣!她表示,該課程事先沒有提供課表,老師還會莫名其妙地對學員開罵、進行加壓式教學,讓她上完課後感覺一無所獲。沒想到,沈玉琳聽了竟回嗆:「搞不好是你沒慧根,所以沒得到開悟啊!」笑翻全場。至於花錢卻沒效果,能告詐欺嗎?律師則表示,若心靈課程沒有保證效果,恐難成立,但若課程內容與心靈成長毫無關聯,或根本沒有開課,就可能涉及詐欺。
本集節目更探討「裝公司的水、帶零食回家是否違法」、「被偷拍美腿要求對方刪除照片」、「斷絕父母關係」、「店家被客人給一星評價可否告誹謗」等常見的法律問題。想知道更多法律常識,請鎖定東森超視33頻道,每週一至週五晚間9點播出的《后宮歐買尬》。
▲大牙於東森超視《后宮歐買尬》爆料上心靈課程慘被罵,直喊上完一無所獲。(資料來源:東森超視)
東森超視《后宮歐買尬》由「犀利天后」利菁與「荒謬大師」沈玉琳聯手主持,以辛辣又爆笑的風格深受觀眾喜愛。明(5日)晚間九點將播出最新一集「法盲知識單元」,邀請朱芯儀、大牙(周宜霈)、Paul、珮薰、EVA等藝人來賓,分享生活中遇到的各種狀況,探討這些行為是否觸法。
節目中,利菁爆料自己遇到行車糾紛,日前開車繳費時,遭後方送貨司機猛按喇叭、破口大罵「你是笨蛋啊」,讓利菁爆氣喊:「老娘是利菁耶,竟然把我罵成這樣!」她向律師請教如何自保,律師建議遇到類似情況,可先聲明:「我好害怕,你再講我就要告你刑法305條恐嚇罪,最高可以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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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宮歐買尬》是東森超視的一檔談話節目,由利菁與沈玉琳共同主持。利菁曾是知名主持人和歌手,被稱為「犀利天后」,以直言不諱的風格著稱;沈玉琳則被稱為「荒謬大師」,擅長無厘頭的幽默風格。
關於文章中提到的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台灣刑法第305條確實規定了恐嚇罪,其內容為「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若是以恐嚇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則屬於第346條的恐嚇取財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關於心靈課程爭議,從法律角度來看,若課程提供者未明確承諾特定效果,通常難以構成詐欺。台灣刑法第339條規定詐欺罪是指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若心靈課程確實有開課但效果不如預期,一般被視為民事契約履行問題,而非刑事詐欺案件。
文章中提到的「帶公司的水回家」涉及侵占罪的概念。依據台灣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若公司明確禁止員工將公司物品帶回家,則可能構成侵占。
關於「被偷拍美腿要求刪除照片」的問題,這涉及隱私權保護。根據台灣《民法》第18條及第195條,人格權受到侵害時可請求除去侵害並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此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也規定,無故利用他人身體提供非公共場所之隱私影像,足以使他人感到畏怖、不安或影響正常生活者,可處罰鍰或申誡。
▲《后宮歐買尬》利菁繳費遭運將破口大罵,霸氣嗆「老娘是利菁」(資料來源:東森超視)
此外,藝人大牙分享參加心靈課程的經驗,沒想到花錢卻換來一肚子氣!她表示,該課程事先沒有提供課表,老師還會莫名其妙地對學員開罵、進行加壓式教學,讓她上完課後感覺一無所獲。沒想到,沈玉琳聽了竟回嗆:「搞不好是你沒慧根,所以沒得到開悟啊!」笑翻全場。至於花錢卻沒效果,能告詐欺嗎?律師則表示,若心靈課程沒有保證效果,恐難成立,但若課程內容與心靈成長毫無關聯,或根本沒有開課,就可能涉及詐欺。
本集節目更探討「裝公司的水、帶零食回家是否違法」、「被偷拍美腿要求對方刪除照片」、「斷絕父母關係」、「店家被客人給一星評價可否告誹謗」等常見的法律問題。想知道更多法律常識,請鎖定東森超視33頻道,每週一至週五晚間9點播出的《后宮歐買尬》。

▲大牙於東森超視《后宮歐買尬》爆料上心靈課程慘被罵,直喊上完一無所獲。(資料來源:東森超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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