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針對「選罷法」修正案提出覆議,引發在野黨不滿,批評此舉是以覆議之名行拖延之實,並主張應於11日表決,且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進行報告。對此,政院人士回應,與其指責行政院拖延,不如關注立法院在三讀通過後長達35天才將修正條文送出,這才真正符合在野黨口中的「拖延」。
根據規劃,立法院長韓國瑜將於明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覆議案的審查時程與方式。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均主張不邀卓榮泰報告,藍營則認為,有罷免團體刻意在2月3日遞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使19名國民黨立委的罷免案全適用舊法,因此必須儘速處理覆議案,避免新法生效後影響罷免進程。
對於拖延指控,政院人士澄清,選罷法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立法院卻遲至1月24日、也就是春節假期前最後一刻,才在下午4時47分將修正條文送交行政院,距離公務人員下班時間僅剩43分鐘。行政院則在短短半小時內迅速反應,於下午5時15分召開臨時院會,立即決議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選罷法修正案提出覆議,絲毫沒有拖延時間。
該人士進一步說明,考量到行政與立法部門公務人員的運作,行政院在春節連假結束前的最後一天、2月2日下午,透過電子公文送出覆議函,並由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親自遞送紙本公文,以示重視。他指出,若行政院選擇在春節期間送件,恐造成立法院公務人員加班的不便,而立法院也確實在2月3日上午才派人收件,證明連假期間立法院並無公務運作,因此外界指控行政院拖延的說法並不成立。
針對在野黨批評政院試圖拖延新法生效,政院人士反擊,指出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當天一次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項重大法案。其中,憲訴法僅花4天、於12月24日送達行政院,但選罷法卻延遲35天才送出,至於財劃法更是拖到現在、已經47天仍未送交行政院。「這樣的情況,與其說是行政院在拖延,更該反思立法院是否才是真正的拖延。」
至於在野黨有意比照憲訴法覆議案的處理方式,不邀行政院長報告覆議理由,行政院方面則尚未表態,強調將待朝野協商結果出爐後再做進一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