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網址:新聞幕後/花蓮議長張峻黑歷史曝光!判決書揭秘辛 曾裁付感訓1年10個月【菱傳媒】
花蓮縣府會交惡白熱化之際,驚傳議長選舉有黑金介入,檢調另針對議長張峻被指竊佔國有地案展開偵辦行動,讓花蓮政壇暗潮洶湧,但身處暴風圈中心的議長張峻卻處變不驚。《菱傳媒》追查,張峻20年前就曾因流氓案被送管訓,還一度捲入教唆縱火案纏訟多年,最後逆轉判無罪,目前張峻還有收回扣案在法院審理,面對司法調查張峻堪稱身經百戰。
根據判決書記載,張峻年輕時曾被提報流氓,遭花蓮地院裁定交付感訓處分,2001年11月5日入岩灣技訓所執行,到2003年8月14日才出監,共1年10個月。流氓案件並非公開的裁判資訊,張峻這段感訓記錄會出現在最高法院的判決書,是因他2006年捲入一件離奇的教唆縱火案。
2006年間,一名羅姓男子向警方自首,7年前受老大張峻教唆,兩度帶汽油對張峻仇家陳姓男子的小貨車縱火;事隔半年張峻又教唆他與陳姓少年到某電玩店丟汽油彈,理由是電玩店老闆跟張峻催討借款,所幸火勢及時撲滅未造成傷亡。
▲判決書中意外揭露張峻22年前曾遭感訓的往事。
小弟證稱「張峻是大哥」 意外曝光感訓往事
羅男當時跟檢警說,「張峻是我們的大哥,如果不照大哥指示辦事,挨打的就是我們。」目擊縱火過程的遊藝場員工也告訴警方,「外面有很多人都說一定是張峻做的,因為我們鄉裡除了張峻以外,沒有人會做這種事,但我沒證據可證明一定是張峻。」
花蓮地院法官為釐清張峻的「案底」,特地查閱治安法庭流氓案的裁定,後來因陳姓少年前後說詞不一,法官還以「少年接受警詢時,張峻人還在感訓中,少年較能放心陳述」,作為證詞取捨依據;一、二審最終依教唆放火罪判張峻3年3月徒刑。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比對張峻感訓裁定日期,發現和陳姓少年做筆錄的時間有出入,因此將張峻接受過感訓一事記載在判決書中,意外讓往事曝光,張峻也因此獲判無罪。
張峻的涉訟經驗不僅於此,2010年張峻選上花蓮縣議員不久,又捲入這次讓他被國民黨「排黑」的工程採購貪污案,這次咬出張峻的人,是國民黨前花蓮縣議會議長楊文值的堂弟楊國男。
▲判決書揭露張峻過去許多令人質疑的往事,不過現在的他已搖身成為花蓮議長,服務鄉里。圖為服務處外觀。林泊志攝
被控收賄40萬元 一審判刑7年8月
判決指出,楊男因擔任工程掮客,知悉花蓮縣議員依法可向議會出具建議案,由議會據以向縣府申請補助款用於地方建設,楊國男利用堂哥是議長楊文值的關係,與同夥分頭向廠商、政府機關及議員三方牽線,談妥各自的回扣成數後,就從議員親簽建議表開始跑流程。
楊男供稱,2011年底張峻當時正為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張智超輔選,經過他家時入內短暫談話,他探詢張峻是否願以建議案補助款金額的20%為對價,提供有張峻簽名的建議案使用表,讓他去向縣府請款?張峻還反問他;「不是25%嗎?」後來雙方確定回扣成數是20%,張峻當場簽名並填載200萬元的建議補助金額,他則交給張峻40萬元賄款,過程大約20分鐘。
但張峻堅決否認有此事,直指建議表上的簽名是偽造的。新北地院審理時,特地找來專家做筆跡鑑定,針對張峻在建議使用表的簽名、當庭簽名以及楊國男當庭書寫張峻姓名,三種樣本進行鑑定,結果除楊國男當庭手寫的筆跡不符,其餘樣本都被認定「筆跡筆劃特徵均相同」,2016年新北地院依職務收賄罪重判張峻7年8月,現仍上訴中。
原是國民黨籍的張峻,去年爭取連任時,被國民黨以排黑條款為由不予提名,後以無黨籍名義參選市議員並順利當選,去年12月25日在民進黨奧援下,順利蟬聯議長職務,張峻也當場宣布退出國民黨,並批黨主席朱立倫放任黨內以排黑追殺他,搞得他像全國最黑議長,他說,等朱下台後才可能考慮回黨。
▲原本是國民黨員的張峻,連任議長後已宣布退出國民黨。翻攝張峻臉書
花蓮縣府會交惡白熱化之際,驚傳議長選舉有黑金介入,檢調另針對議長張峻被指竊佔國有地案展開偵辦行動,讓花蓮政壇暗潮洶湧,但身處暴風圈中心的議長張峻卻處變不驚。《菱傳媒》追查,張峻20年前就曾因流氓案被送管訓,還一度捲入教唆縱火案纏訟多年,最後逆轉判無罪,目前張峻還有收回扣案在法院審理,面對司法調查張峻堪稱身經百戰。
根據判決書記載,張峻年輕時曾被提報流氓,遭花蓮地院裁定交付感訓處分,2001年11月5日入岩灣技訓所執行,到2003年8月14日才出監,共1年10個月。流氓案件並非公開的裁判資訊,張峻這段感訓記錄會出現在最高法院的判決書,是因他2006年捲入一件離奇的教唆縱火案。
2006年間,一名羅姓男子向警方自首,7年前受老大張峻教唆,兩度帶汽油對張峻仇家陳姓男子的小貨車縱火;事隔半年張峻又教唆他與陳姓少年到某電玩店丟汽油彈,理由是電玩店老闆跟張峻催討借款,所幸火勢及時撲滅未造成傷亡。
▲判決書中意外揭露張峻22年前曾遭感訓的往事。
小弟證稱「張峻是大哥」 意外曝光感訓往事
羅男當時跟檢警說,「張峻是我們的大哥,如果不照大哥指示辦事,挨打的就是我們。」目擊縱火過程的遊藝場員工也告訴警方,「外面有很多人都說一定是張峻做的,因為我們鄉裡除了張峻以外,沒有人會做這種事,但我沒證據可證明一定是張峻。」
花蓮地院法官為釐清張峻的「案底」,特地查閱治安法庭流氓案的裁定,後來因陳姓少年前後說詞不一,法官還以「少年接受警詢時,張峻人還在感訓中,少年較能放心陳述」,作為證詞取捨依據;一、二審最終依教唆放火罪判張峻3年3月徒刑。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比對張峻感訓裁定日期,發現和陳姓少年做筆錄的時間有出入,因此將張峻接受過感訓一事記載在判決書中,意外讓往事曝光,張峻也因此獲判無罪。
張峻的涉訟經驗不僅於此,2010年張峻選上花蓮縣議員不久,又捲入這次讓他被國民黨「排黑」的工程採購貪污案,這次咬出張峻的人,是國民黨前花蓮縣議會議長楊文值的堂弟楊國男。
▲判決書揭露張峻過去許多令人質疑的往事,不過現在的他已搖身成為花蓮議長,服務鄉里。圖為服務處外觀。林泊志攝
被控收賄40萬元 一審判刑7年8月
判決指出,楊男因擔任工程掮客,知悉花蓮縣議員依法可向議會出具建議案,由議會據以向縣府申請補助款用於地方建設,楊國男利用堂哥是議長楊文值的關係,與同夥分頭向廠商、政府機關及議員三方牽線,談妥各自的回扣成數後,就從議員親簽建議表開始跑流程。
楊男供稱,2011年底張峻當時正為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張智超輔選,經過他家時入內短暫談話,他探詢張峻是否願以建議案補助款金額的20%為對價,提供有張峻簽名的建議案使用表,讓他去向縣府請款?張峻還反問他;「不是25%嗎?」後來雙方確定回扣成數是20%,張峻當場簽名並填載200萬元的建議補助金額,他則交給張峻40萬元賄款,過程大約20分鐘。
但張峻堅決否認有此事,直指建議表上的簽名是偽造的。新北地院審理時,特地找來專家做筆跡鑑定,針對張峻在建議使用表的簽名、當庭簽名以及楊國男當庭書寫張峻姓名,三種樣本進行鑑定,結果除楊國男當庭手寫的筆跡不符,其餘樣本都被認定「筆跡筆劃特徵均相同」,2016年新北地院依職務收賄罪重判張峻7年8月,現仍上訴中。
原是國民黨籍的張峻,去年爭取連任時,被國民黨以排黑條款為由不予提名,後以無黨籍名義參選市議員並順利當選,去年12月25日在民進黨奧援下,順利蟬聯議長職務,張峻也當場宣布退出國民黨,並批黨主席朱立倫放任黨內以排黑追殺他,搞得他像全國最黑議長,他說,等朱下台後才可能考慮回黨。
▲原本是國民黨員的張峻,連任議長後已宣布退出國民黨。翻攝張峻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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