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12)日正式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內容包括普發6000元的「經濟果實共享方案」。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也表示,經行政團隊討論,這次發6千原則比照五倍券辦理,符合一定條件的外籍人士可領6000元現金。
過去《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中第4條規定,領用五倍券的對象除了現有戶籍國民外,還包括取得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香港或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
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行政院團隊有做討論,「院長指示的政策方向,原則比照五倍券辦理,也就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外籍人士仍然可以發放這6000元現金」。
若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者;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者;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得在我國居留之外國人,且已依駐台外交機構人員及其眷屬身分證明發給要點規定,領有有效身分證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