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長期爭取,包裝無糖飲料、電視、錄影機、錄音機及電唱機等5項商品近日修法通過免徵貨物稅。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對此表示,政府課徵貨物稅「本身就是一項欠缺正當性的違憲稅收」,呼籲應進一步檢討整體稅制。
財政部資料顯示,此次貨物稅修法主要包含三大方向:一、5項商品免徵貨物稅;二、法案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與消保機關追蹤業者是否將減稅利益回饋消費者;三、預估每年減稅效益約16億元,其中無糖飲料約14.8億元,四大家電約1.2億元。
黃士洲在社群平台分析指出,他多年前曾透過中小企業與工業總會向財政部建議免徵非糖飲料及部分電器貨物稅,但財政部當時持反對態度,可能是擔心貨物稅收的滑坡效應。他認為針對特種貨物開徵加值稅以外的「特種消費稅」,必須具備格外重要的正當理由,而現行應稅貨物均欠缺這種開徵特種消費稅的正當性。
黃士洲進一步質疑,財政部過去常以1800億元貨物稅收不可或缺為由拒絕改革,如今放手非糖飲料與四種「雞肋」電器,減少不到1%貨物稅收,改革幅度是否足夠,甚至是否具有真正改革的誠意,值得持續觀察。
Copyright © 2022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